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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*一禁书金瓶梅的作者或另有其人

时间:2017-12-14 12:39:30

历史*一禁书《金瓶梅》的作者或另有其人?

考证前提的可靠性得不到证实,尽管论者旁征博引、头头是道,这却像一座大厦装饰得花团锦簇,地基却有一条深深的裂缝,整个大厦自然也就摇摇欲坠,这就是目前《金瓶梅》作者考证整体现状的写照。

一种“新说”出现,往往会引起媒体的注意或宣传,有时随手拈来几条材料,作一番遐想式的“新说”也得到同样的礼遇,这就容易诱发出视严肃的学术课题为终南捷径,将对轰动效应的追求取代科学探讨的危机,助长那种以侥幸求立说的风气。

2003年12月14日,《文汇报》刊登了吴敢先生的《〈金瓶梅〉及其作者“兰陵笑笑生”》。该文题目已肯定了“兰陵笑笑生”的著作权,综述《金瓶梅》作者的考证时,虽也言及“标新立异、弄虚作假、东搭西凑、哗众取宠者,时见其例”,但对《金瓶梅》作者考证本身以及其中几种考证却颇为肯定,尽管有“皆无直接证据,都是间接推论”的遗憾,可是“剥茧抽丝、瓜熟蒂落般较为全面的论证”等语显为赞誉。然而笔者以为,《金瓶梅》作者考证本身恰是一个甚可存疑的课题,“间接推论”已非考证,更何况现在得到的还只是比附与猜测。

一、考证缺乏可靠的前提

要考证一部作品的作者,必须找到距离该作品问世很近的有关说法,并检验其可靠性。关于《金瓶梅》的作者,明代人有五种说法:

1、屠本畯《山林经济籍》云:“相传嘉靖时,有人为陆都督炳诬奏,朝廷籍其家。其人沉冤,托之《金瓶梅》。”

2、谢肇浙《金瓶梅跋》云:“相传永陵中有金吾戚里,凭怙奢汰,纵欲无度,而其门客病之,采摭日逐行事,汇以成编,而托之西门庆也。”

3、袁中道《游居柿录》云:“旧时京师,有一西门千户,延一绍兴老儒于家。老儒无事,逐日记其家淫荡风月之事,以西门庆影其主人,以余影其诸姬。琐碎中有无限烟波,亦非慧人不能。”

4、沈德符《万历野获编》云:“闻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,指斥时事。如蔡京父子则指分宜,林灵素则指陶仲文,朱&&则指陆炳,其他各有所属云。”

5、《金瓶梅词话》万历四十五年(1617)刻本欣欣子序首句云“窃谓兰陵笑笑生作《金瓶梅传》”,末句又云“笑笑生作此传者,盖有所谓也”;廿公《金瓶梅跋》首句云:“《金瓶梅传》为世庙时一巨公寓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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